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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徽省农委“关于开展安徽省2012年养殖业良种工程建设等储备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转发安徽省农委“关于开展安徽省2012年养殖业良种工程建设等储备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08 浏览次数:2383 文章来源:安徽省农业信息网

皖农计函〔2011〕439号
 
 
 
关于开展安徽省2012年养殖业良种工程
建设等储备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农委,合肥市畜牧水产局,阜阳市畜牧兽医局,省农科院: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养殖业良种工程建设等储备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11〕40号)精神,结合我省近年储备项目安排情况,现就做好2012年储备项目前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储备的原则与范围
(一)储备原则。严格按照农业部要求,进行选项申报储备,充分体现储备项目优先的原则。
(二)申报储备范围
1、畜禽良种工程。宣城市修改申报安徽丰润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皖南黑猪保种场扩建项目,宿州市确认申报宿州市淮北麻鸡遗传资源保护场扩建,省农科院畜牧兽医研究所申报安徽省生猪遗传评估中心建设项目,淮北市、亳州市和池州市分别申报1个原种猪场、种公猪站和皖南三黄鸡遗传资源保护场建设项目。
2、水产良种工程。安庆市确认申报安徽黄湖团头鲂良种场改扩建项目,巢湖市确认申报和县小老海四大家鱼水产良种场建设项目,六安市申报四大家鱼水产良种场建设项目。
3、渔政基础设施项目。池州市、安庆市分别确认申报东至县、望江县50吨级内陆渔政船建造项目;马鞍山市、铜陵市、蚌埠市、合肥市、芜湖市、安庆市、巢湖市分别确认申报当涂县、铜陵市、怀远县、肥西县、芜湖市弋江区、五河县、宿松县、枞阳县、无为县等9艘内陆渔政执法快艇建造项目;蚌埠市、滁州市、巢湖市、池州市、安庆市分别申报1艘、2艘、1艘、1艘和2艘内陆渔政艇项目。
确认上报的储备项目,如建设条件发生变化,请重新修改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得再申报,并及时函报我委。
二、2009年(含)以来安排过中央投资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申报同类项目。2009年以前承担过农业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申报项目时,须提供上期项目省级竣工验收合格证及项目建设运行情况报告,并在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ac.agri.gov.cn)上填报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的相关信息。
三、为确保项目安排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委对养殖业良种类项目实行公示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专家初审通过后,我委在安徽农业信息网上进行限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内接受实名举报,对举报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经查实无误后,三年内暂停安排被举报市畜禽、水产良种类项目。
申报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材料,请于6月13日前,报我委发展计划处6份,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养殖业良种工程建设等储备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4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