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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徽省农委“关于开展2011年养殖业良种工程等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转发安徽省农委“关于开展2011年养殖业良种工程等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7-18 浏览次数:2503 文章来源:安徽农业信息网

有关市农委,合肥市畜牧水产局,阜阳市畜牧兽医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养殖业良种工程建设等储备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10〕59号)精神,现提出我省2011年畜禽良种工程、水产良种工程、渔政渔港、草原防火和水生动物保护区等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申报要求,请认真组织好储备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原则。一是严格按照农业部农办计〔2010〕59号通知明确要求的申报条件和建设规划组织申报;二是项目要突出体现区域化布局、社会化服务的功能,重点安排提高现代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条件建设和农业生物资源保护的公益事业;三是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的部、省两级储备项目优先。
二、申报区域
1、畜禽良种工程。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场:皖南黑猪、圩猪由宣城市申报,淮北麻鸡、黄山黑鸡分别由宿州市和黄山市申报;种公猪站由阜阳市申报;淮南麻黄鸡原种场由六安市申报。
2、水产良种工程。黄湖团头鲂良种场、全椒襄水鳜良种场、南陵县芜湖有贤龟鳖良种场、池州市贵池区秋浦花鳜原种场等4个农业部已公示储备的建设项目分别由安庆市、滁州市、芜湖市和池州市申报确认;巢湖市申报四大家鱼水产良种场1个。
3、渔政渔港。渔政船:池州市、安庆市分别申报东至县、望江县50吨级内陆渔政船各1艘。渔政执法快艇:马鞍山市、铜陵市、合肥市、蚌埠市分别申报当涂县、铜陵市、肥西县、怀远县储备项目;蚌埠市、芜湖市、巢湖市、亳州市各申报1艘,安庆市申报2艘。
4、水生动物保护区。宣城市申报南漪湖水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项目(储备项目)和宁国市黄缘闭壳龟自然保护区项目。
三、申报要求。2008年以来安排过中央投资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申报同类项目。2008年以前承担过相关农业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后方可安排。对养殖业良种类项目将实行公示制,各市报送的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在安徽农业信息网限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内接受实名举报,对举报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经查实无误后,2年内暂停安排被举报市畜禽(水产)良种类项目。通过公示的项目,列入我委项目储备库并上报农业部储备。请各市对储备项目可研报告内容进行复核,在项目储备期间建设条件和建设内容有调整的,请在申报文件中说明,并提供调整前后的对比变化表,及调整理由;在项目储备期间项目承担单位、建设地点有调整,请重新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申报材料须在7月26日前报我委,送审稿一式五份送委发展计划处。在纸质文件申报的同时,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申报项目的相关信息,并将该系统下载生成的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建设内容投资一览表、项目选址和建设条件表、招标投标事项申请表,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附表随纸质文件一并上报。(http://ac.agri.gov.cn)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养殖业良种工程建设等储备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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